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意见征集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yd222云顶线路检测中心
时间 : 2024-09-30 16: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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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效能的积极作用,以信用助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省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邮件或信函反馈。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至10月7日。
邮箱:sdgsxyc@shandong.cn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43号(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531-51792130,邮编250014。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
关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2024年7月2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4〕72号),明确在全面深入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基础上,对占经营主体总量三分之二的个体工商户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要求“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统一负责对本辖区个体工商户进行信用风险分类”“做好统筹协调,完善制度规范”。
为贯彻落实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效能的积极作用,以信用助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研究起草了《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8月份,认真学习总局文件要求,在吃透文件、联系实际的基础上,形成省局《实施意见》初稿,并向省局22个处室、单位和16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法规处征求意见。其中登记注册处、食品流通处、青岛市局、潍坊市局、日照市局提出意见建议10条,采纳5条,不采纳5条,均已达成一致。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依据总局文件要求,结合前期在威海市、德州市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试点工作经验,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和任务分工,共有6个部分14项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提出到2024年底,对全省个体工商户实施科学分类;到2025年底,实现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常态化运用,与专业领域监管有效结合;到2026年底,形成全省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长效机制。
第二至第六部分,从五个方面对科学实施分类和强化分类结果运用作出部署。一是夯实数据基础,要求全面归集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提升个体工商户数据质量。以省局与平台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契机,推动大型平台企业共享个体工商户信誉信息。二是实现科学精准分类,从建立全省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完善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功能模块、按照信用风险状况实施自动分类三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开展分类标注,聚焦监管重点和工作需要,打造个体工商户标注体系。对长期未年报和失联个体工商户建立专门标注。四是强化分类结果在监管中运用,主要从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融合、在专业领域运用、探索“四新”个体工商户监管新模式、开展信用风险监测预警等方面作出部署,创新提出探索信用风险信息“双推送”服务。五是推动分类结果在服务发展中运用,明确了拓展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场景、以信用助推个体经济发展的具体要求。
最后,从加强组织实施方面,围绕强化分工协作、结果运用、政策宣传提出了要求。
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邮件或信函反馈。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至10月7日。
邮箱:sdgsxyc@shandong.cn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43号(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531-51792130,邮编2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