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文件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乡村振兴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yd222云顶线路检测中心

时间 :2024-05-21 12:04 【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乡村振兴建设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8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乡村振兴建设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按照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抓好“四个强化、十项重点”助力“三农”工作,推动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取得新成效,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强化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一)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结合各地实际条件和发展特点,组织技术专家深入企业,帮助指导解决生产工艺、品牌建设等方面制约质量提升的难点堵点问题,形成一批推动特色产品“做好品牌、提升品质,延长产业链”的典型案例。加强品牌梯次培育,针对区域发展需求和产业特色制定重点培育计划。聚焦农产品、粮油食品等消费品,遴选一批产品质量硬、市场占有率高、品牌影响力大、行业引领示范性强的农业领域“好品山东”品牌并持续推介。推动涉农集体商标、地理标志等区域品牌注册。在全省部署开展广告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充分发挥广告品牌塑造作用,助力农业品牌营销推广。开展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总结推广“乳山牡蛎”等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典型经验,推动建设区域、产业地理标志展示推广中心。支持寿光蔬菜、枣庄石榴等相关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以地理标志产品为核心的“公共品牌 企业品牌”联动发展体系。(质量发展处、广告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促进处、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济南商标审查协作中心负责)

(二)突出标准引领作用建立统筹高效生态农业、现代乡村产业等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开展一二三产融合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制定大宗作物、蔬菜、畜禽、渔业等方面种质资源收集保护、精准鉴定、创新利用和良种供应技术标准。制定粮食供应链、高效仓储、深加工创新技术等领域标准,促进节粮减损。开展盐渍土生态改良、耐盐碱地作物品种选育、农业节水、农业气象、农业机械、农业社会化服务关键技术标准研发。完善疫病防控标准体系。完善预制菜相关标准。开展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服务、管理类标准研制,引导规范发展。(标准化处负责)

(三)优化检测认证服务鼓励各类检验检测机构,面向当地农业特色产业,持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为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生产大户等提供全链条检测服务。聚焦特色优势产业,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大力推行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绿色食品、乡村民宿服务等高端品质认证,推动质量认证赋能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认证认可处负责)

二、强化监管执法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四)规范农资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开展化肥、农用薄膜等农业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持续规范农资市场价格秩序,依法打击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加强农资商品广告监测监管,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农资商品广告行为,压实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审核责任,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联合惩戒、曝光案件等手段,保持对虚假违法农资商品广告行为的高压态势,强化农资打假精准度和针对性。(信用处、价监竞争局、广告处、质量监督处、稽查局负责)

(五)抓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专项监督抽检,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三无”食品、侵权假冒食品和“两超一非”等行为。指导食品小作坊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卫生管理。推动农村食品供货商和经营店规范经营。规范农村特殊食品经营行为。(食品流通处、食品生产处、抽检特食处、稽查局负责)

(六)做好地理标志保护开展重点领域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严格监督和查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未按管理规范或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组织生产的违规违法行为,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推进“互联网 监管”工作,实施线上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线索智能检测,对疑似侵权线索进行梳理、初步判定、证据保全,实现对线上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的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知识产权保护处、稽查局负责)

(七)促进农村消费环境治理。做好消费维权宣传引导工作,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消费维权知识宣传,面向农村消费者发布涉农消费警(提)示,引导农村消费者科学、理性、安全消费,提高识假辨假自我保护的能力和维权水平。广泛发动更多农村经营者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在山东”行动,推进农村消费扩容和提档升级。加强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计量违法行为,提升农村市场消费品质。(网监处、计量处、稽查局、省消费者协会秘书处负责)

三、强化标准支撑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八)标准助力宜居乡村建设完善农村公路建设、供水管网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制定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宅基地数据调查标准。制定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流程和服务标准,促进电商、快递进村。加强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研制农业农村数据、乡村数字基础设施等标准。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开展农村生活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推进现代宜居农房和美丽庭院建设相关标准实施,引导村容村貌提升。推动乡村治理和农村民生领域标准化工作,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标准化处负责)

四、强化惠民服务助力农民增收致富

(九)发挥普法帮扶惠民作用组织开展普法帮扶等惠民行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电子商务法》《广告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普法宣传工作,帮助农村电商经营者提高法律意识,规范营销行为,促进农村电商良性发展。制作微视频、宣传册,揭露传销欺诈本质和传销惯用手段,增强人民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法规处、网监处、广告处、价监竞争局负责)

五、组织保障

(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促进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推进力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职能机构参加的市场监管促进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落实举措,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十一)提升工作实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协调,统筹资源,同向发力,精准帮扶,切实加大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确保促进乡村振兴见实效

(十二)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媒体及时、深度报道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亮点特色,积极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好经验、好做法,扩大示范带动效应。积极开展各类交流观摩活动,推动典型经验“一地创新、多地复制”在更大程度、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推动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乡村振兴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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