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度计划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鲁市监法函〔2023〕126号)-yd222云顶线路检测中心
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普法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处室、执法稽查局认真组织落实。请其他直属单位按照“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参照执行。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2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做好市场监管普法工作意义重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四方面中心工作,抓好“1 4”普法工作计划落实,着力打造市场监管普法品牌,不断推进“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新格局。
一、聚焦“一条主线”,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要求,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基层党组织“第一议题”学习的常态化内容,作为市场监管干部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年度考核的必学必训必考内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依法行政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依法履职能力竞赛等,不断巩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个一”活动成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全领域各环节。
二、聚焦“四个主题”,持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一)深化宪法宣传教育
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组织宪法学习、宪法宣誓活动等,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好2023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
(二)深化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公共法律宣传教育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推进民法典学习研究,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强化依法行使职权、维护人民权益的意识。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深化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认真学习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重点工作,充分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等节点,结合企业年报和信用监管、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放心消费在山东”、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任务,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四)深化党内法规宣传教育
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的党内法规,注重与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相结合,与国家法律宣传相衔接,教育引导广大市场监管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聚焦“四个一批”,着力建设山东市场监管普法品牌
(五)培育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强化普法阵地建设,结合各级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园地、普法公园建设情况,探索启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同时,推荐条件成熟的单位申报省级、国家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体验式、沉浸式普法。
(六)组建一批普法宣讲队伍
强化普法队伍建设,持续推进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经常性开展法治教育和岗位培训,提升执法队伍履职能力,抓“关键少数”,带“基层多数”,组建一批由法制工作者、执法人员、公职律师、青年干部等组成的普法宣讲队伍,积极研究运用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新形式、新方法,弘扬法治文化,提供法律服务,为全方位构建市场监管“大普法”格局储备人才。
(七)打造一批互联网普法品牌
强化智慧普法建设,进一步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以案释法”,加大普法产品供给,征集和组创市场监管微视频、微动漫等普法作品,充分利用“互联网 法治宣传”,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省市县三级集中力量,联动打造一批“市场监管法宣在线”互联网普法品牌,常态化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提升网络普法的到达率、阅读率。
(八)创作一批高质量普法作品
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市场监管法治文化挖掘运用,持续开展优秀文章、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创作一批高质量的普法作品和一批法治文化长廊、文化墙、文化展板,以点带面,推动普法触角向纵深延伸,让市场监管法治精神、法治文化浸润人心。
四、聚焦“四项措施”,全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深度融合
(九)开展中期评估
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全面开展自查,针对查找的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和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十)开展普法调研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基层联系点作用,强化问题导向,从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出发,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动形成一批理论成果、实践成果。
(十一)开展“普法下基层”
结合“立法立规下基层”和“执法监督下基层”工作,通过“党建共建 聚能优服”“电梯安全宣传周”“检验检测开放日”等特色活动,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法治需求,开展精准普法和服务型普法,推动普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使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十二)落实普法责任制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普法融入推进立法、监管执法、提供服务的全过程。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坚持“谁管理谁普法”,落实“谁服务谁普法”,细化责任清单,明确考核标准,推动普法工作制度化、项目化、清单化、品牌化。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普法任务清单
序号 | 目标任务 | 具体措施 | 责任机构 | 完成时限 |
1 | 重点宣传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 | 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保密法等法律法规。 | 办公室 | 3月 |
2 | 利用保密宣传教育周,开展宣传活动。 | 办公室 | 4月 | |
3 | 举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政务工作培训班,组织全系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办公室 | 10月底前 | |
4 | 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等 | 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组织局机关法治讲座。 | 法规处 | 全年 |
5 | 组织参加和协办全国第二届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竞赛复赛决赛。 | 法规处 | 3月 | |
6 | 举办全省系统法制岗位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 | 法规处 | 8月 | |
7 | 举办全省系统依法履职能力竞赛。 | 法规处 | 10月 | |
8 | 打造好“市场监管法宣在线”品牌,持续推进内容更新。 | 法规处 | 全年 | |
9 | 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周等节点,组织开展“普法下基层”活动。 | 法规处 | 全年 | |
10 | 重点宣传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 | 组织开展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培训活动,加强对全省系统的业务培训。 | 登记注册处 | 9月 |
11 | 指导各地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技术审查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结合日常业务,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 登记注册处 | 全年 | |
12 | 重点宣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等相关政策法规等 | 开展信用提升行动,结合年报、双随机抽查等工作,通过二维码、政策包等形式,加强信用政策法规宣传,普及信用监管规范要求。 | 信用处 | 全年 |
13 | 面向省级相关部门和全省系统,利用现场、网络视频等形式,开展相关业务的集中培训和普法宣传。 | 信用处 | 10月底 | |
14 | 重点宣传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增强公平竞争意识和政策实施能力 | 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介绍反垄断执法办案实务,解读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政策理论和实务,剖析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 | 反垄断局 |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 |
15 | 举办全省反垄断工作专题培训班,加强对全省系统的业务培训。 | 反垄断局 | 8月 | |
16 | 重点宣传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 | 举办全省价费监管业务培训班。 | 价监竞争局 | 12月底前 |
17 | 发布全省价监竞争领域典型案例。 | 价监竞争局 | 12月底前 | |
18 | 承办市场监管总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普法大讲堂山东行”活动。 | 价监竞争局 | 12月底前 | |
19 | 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 | 价监竞争局 | 3月底前 | |
20 | 重点宣传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 | 组织召开“共创放心消费环境 助力提振消费信心”电商企业行政指导座谈会,会同有关部门、省局相关业务处室对重点电商企业经营行为开展行政指导,宣传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解读电商经营者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地方标准,发出放心消费创建倡议。 | 网监处 | 3月 |
21 | 举办家用汽车销售维修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标准发布暨贯标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商务、交通、消费者协会、汽车流通协会等单位和有关企业,发布汽车消费投诉情况和消费提示,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解读标准、发出倡议、作出承诺。 | 网监处 | 3月 | |
22 | 重点宣传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 | 组织全省系统网络交易暨商品交易市场、合同监管业务培训班,重点培训网络交易、野生动植物交易、拍卖、文物、合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实务。 | 网监处 | 6月 |
23 | 组织全省系统投诉举报处理业务更新知识培训班,重点培训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投诉举报处理相关规定及工作实务。 | 网监处 | 8月 | |
24 | 重点宣传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 | 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引导与执法震慑作用,适时公开曝光违法广告典型案件。 | 广告处 | 全年 |
25 | 强化行业自律自治,指导广告行业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培训。 | 广告处 | 4月 | |
26 | 加强业务培训,组织举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广告监管业务培训班。 | 广告处 | 9月 | |
27 | 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全省公益广告大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 广告处 | 12月底 | |
28 | 重点宣传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 | 组织开展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十项专项行动和“全省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广泛动员各界力量,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多渠道,加强对《条例》及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政策宣传,确保个体工商户知晓政策、熟悉政策,用好、用活、用足政策。 | 个体处 | 12月 |
29 | 继续开展系统“党建共建 聚能优服”活动,推动全省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企业宣传《条例》及帮扶政策,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困难问题。 | 个体处 | 10月 | |
30 | 重点宣传消费品召回有关法律法规、质量发展重要文件等 | 结合山东省质量月活动,组织开展消费品召回相关法律法规宣贯活动。 | 质量发展处 | 9月 |
31 | 举办《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培训班。 | 质量发展处 | 10月 | |
32 | 重点宣传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 | 加强基层监管业务培训,制作符合基层监管人员需求的10类重点工业产品现场检查“一图看懂”和短视频培训资料。 | 质量监督处 | 全年 |
33 | 加强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宣传贯彻,结合我省实际,制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并做好宣贯工作。 | 质量监督处 | 全年 | |
34 | 深化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强化质量安全知识宣贯和消费引导。 | 质量监督处 | 全年 | |
35 | 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反食品浪费法、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 | 3月-5月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根据总局安排,举办食品安全工作宣传周,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 食品协调处 | 8月底 |
36 | 开展基层人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班,培训相关法律法规。 | 食品协调处 | 12月底 | |
37 | 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反食品浪费法、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 | 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含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在产企业年度覆盖率达100%。 | 食品生产处 | 全年 |
38 | 开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 食品生产处 | 全年 | |
39 | 开展多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线上培训,解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 | 食品生产处 | 全年 | |
40 | 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反食品浪费法、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山东省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等 | 结合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组织对大中型超市等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 | 食品流通处 | 10月底前 |
41 | 组织对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普及相关法规和标准。 | 食品流通处 | 11月底前 | |
42 | 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反食品浪费法、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等 | 利用“两库一平台”,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宣传培训。 | 餐饮服务处 | 12月底前 |
43 | 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反食品浪费法、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特殊食品监管方面等 | 联合省教育厅、餐饮服务处,以视频方式在高校宣传《反食品浪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抽检特食处 | 6月底前 |
44 | 采取现场宣贯、视频宣讲等方式,对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相关协会等宣传《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知识。 | 抽检特食处 | 12月底前 | |
45 | 重点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 特监处 | 6月 |
46 | 重点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 | 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 | 特监处 | 根据总局 部署 |
47 | 重点宣传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等 | 组织开展“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普及计量法律法规知识。 | 计量处 | 5月底前 |
48 | 围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等活动,加强计量法律法规、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等开展宣传,帮助企业提升计量能力。 | 计量处 | 全年 | |
49 | 重点宣传标准化法、山东省标准化条例等 | 推动召开2023青岛国际标准化大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我省标准化工作,同时开展普法宣传。 | 标准化处 | 6月底前 |
50 | 做好10月14日“世界标准日”普法宣传,组织全省系统开展标准化有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 | 标准化处 | 10月 | |
51 | 重点宣传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 | 组织开展“世界认可日”活动,通报全省检测认证行业发展现状,组织举办现场咨询会,专家解答公众关注的热点和疑难等问题,通过普法宣传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认证认可检测检测“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本质属性。 | 认证认可处 | 6月 |
52 | 重点宣传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 | 围绕“检验检测开放日”“有机认证、服务认证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开展普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社会各界了解认证、善用认证、信任认证,用好认证检测工具。 | 认证认可处 | 9月 |
53 | 重点宣传民法典、商标法、专利法、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 | 组织开展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加强对商标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学习培训。 | 知识产权 保护处 | 7月底前 |
54 | 充分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时间节点进行宣传,发布2023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 知识产权 保护处 | 4月 | |
55 | 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进单位”活动,宣传商标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文件。 | 知识产权 保护处 | 9月底前 | |
56 | 重点宣传商标法、专利法、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 | 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和“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活动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 知识产权 促进处 | 全年 |
57 | 举办全省知识产权运用促进业务培训班。 | 知识产权 促进处 | 9月 | |
58 | 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 |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章、党内法规等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 机关党委 | 全年 |
59 | 组织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章专题学习。 | 机关党委 | 3月 | |
60 | 组织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 | 机关党委 | 8月 | |
61 | 通过“党建月历”,提醒各基层党组织利用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对党内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 机关党委 | 全年 | |
62 | 重点宣传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特种设备安全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反食品浪费法、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广告法、商标法、专利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 | 举办2期全省执法稽查业务培训班、1期全省行政执法电子取证培训班、1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培训班,促进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 | 稽查局 | 12月底前 |
63 | 以 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为契机,定期公布全省“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并筛选优秀案例报总局宣传曝光,以案释法,持续释放震慑效果。 | 稽查局 | 3月至12月 | |
64 | 寓普法于执法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 稽查局 | 全年 |